服役年限可算工龄!这项有关全省征兵工作的条例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服役年限可算工龄!这项有关全省征兵工作的条例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服役年限可算工龄!这项有关全省征兵工作的条例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极目新闻记者(xīnwénjìzhě) 王俐燃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sīfǎtīng)就《湖北省征兵(zhēngbīng)工作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下简称《条例》),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在退役复学、入伍前权益(quányì)保障等(děng)方面进行了调整,扩大了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的优待范围。
湖北省司法厅发布《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的公告
《条例》共有九章五十一条,针对高校学子最关切(guānqiè)的学业衔接问题,《条例》中提到,已被普通(pǔtōng)高等学校录取(lùqǔ)或者正在(zhèngzài)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hòu)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且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而对于备受关注的退役后(hòu)入学能否转专业问题(wèntí),《条例》中表示,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入学或者复学,经学校同意并(bìng)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在入伍前权益保障方面,被批准服现役的(de)应征公民,是(sh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zǔzhī)工作人员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同时,入伍前(qián)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kěyǐ)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应当视为工龄。且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bǎoliú)。
值得注意的是,兵役登记(dēngjì)还与升学就业挂钩,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要每年(měinián)组织初次兵役登记信息核验(héyàn),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兵役机关(jīguān)会同有关部门(bùmén)在办理报到入学、户籍变更、工商登记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办理招录(聘)工作人员手续时,应当对适龄公民初次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对于未登记或(huò)核验的,相关(xiāngguān)职能部门应督促(dūcù)其尽快履行登记核验手续,并通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
此外,对于拒绝、逃避初次兵役登记的(de)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以及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将处以其(qí)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jiātíng)优待金标准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若应征公民有拒绝、逃避(táobì)征集服现役行为,且拒不改正的(de),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由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yánzhòng)失信主体名单(míngdān)实施联合惩戒。
《条例》还提到,对于以逃避服兵役(bīngyì)(fúbīngyì)为(wèi)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新兵(xīnbīng),即便其征集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对新兵拒服兵役的惩戒措施,也将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函告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向社会通报。
《湖北省征兵(zhēngbīng)工作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zhì)2025年6月8日,社会各界(shèhuìgèjiè)如有(yǒu)修改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湖北省司法厅,电子邮件信箱:HBSFLF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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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xīnwénjìzhě) 王俐燃
近日,湖北省司法厅(sīfǎtīng)就《湖北省征兵(zhēngbīng)工作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下简称《条例》),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在退役复学、入伍前权益(quányì)保障等(děng)方面进行了调整,扩大了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的优待范围。
湖北省司法厅发布《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的公告
《条例》共有九章五十一条,针对高校学子最关切(guānqiè)的学业衔接问题,《条例》中提到,已被普通(pǔtōng)高等学校录取(lùqǔ)或者正在(zhèngzài)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被批准服现役的,服现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hòu)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且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而对于备受关注的退役后(hòu)入学能否转专业问题(wèntí),《条例》中表示,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入学或者复学,经学校同意并(bìng)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在入伍前权益保障方面,被批准服现役的(de)应征公民,是(sh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zǔzhī)工作人员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同时,入伍前(qián)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kěyǐ)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应当视为工龄。且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bǎoliú)。
值得注意的是,兵役登记(dēngjì)还与升学就业挂钩,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要每年(měinián)组织初次兵役登记信息核验(héyàn),确保兵役登记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兵役机关(jīguān)会同有关部门(bùmén)在办理报到入学、户籍变更、工商登记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办理招录(聘)工作人员手续时,应当对适龄公民初次兵役登记情况进行查验;对于未登记或(huò)核验的,相关(xiāngguān)职能部门应督促(dūcù)其尽快履行登记核验手续,并通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
此外,对于拒绝、逃避初次兵役登记的(de)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以及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将处以其(qí)入伍地当年义务兵家庭(jiātíng)优待金标准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若应征公民有拒绝、逃避(táobì)征集服现役行为,且拒不改正的(de),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gōngzuòrényuán),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由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yánzhòng)失信主体名单(míngdān)实施联合惩戒。
《条例》还提到,对于以逃避服兵役(bīngyì)(fúbīngyì)为(wèi)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新兵(xīnbīng),即便其征集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地,对新兵拒服兵役的惩戒措施,也将由征集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函告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向社会通报。

《湖北省征兵(zhēngbīng)工作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zhì)2025年6月8日,社会各界(shèhuìgèjiè)如有(yǒu)修改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湖北省司法厅,电子邮件信箱:HBSFLF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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